按季申報的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如何繼續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?
2022-04-08 | 來源:北京朝陽稅務微信公眾號
時間:2022-04-08 來源:北京朝陽稅務微信公眾號
《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關于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有關事項的公告》(2021年第30號,以下簡稱30號公告)規定的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政策,緩繳期限在原先三個月基礎上,繼續延長六個月。
舉例:納稅人A屬于30號公告規定的制造業中小微企業,且按季繳納相關稅費,已經按規定緩繳了2021年第四季度相關稅費,緩繳期限3個月,按原政策將在2022年4月申報期結束前繳納!豆妗钒l布后,2021年第四季度相關稅費繳納期限自動延長6個月,可在2022年10月申報期內申報繳納2022年第三季度相關稅費時一并繳納。